继续教育学院机构设置



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承担国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社会力量办学、企事业单位职业培训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一、总体职责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依规办学,落实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规格,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全民教育与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会与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2.负责国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非学历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以及企事业单位职业培训的归口管理;负责制定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与各岗位工作职责,并负责有效监督与组织实施。

        3.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本、专科生年度招生计划编制与申报、招生宣传与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函授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学生报名,考试组织工作;负责建立校外教学点、签约及报批工作。

        4.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管理和运行。组织制定、修订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检查落实各个教学环节。

        5.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任课教师资格审定与聘任,建立相对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负责对任课教师的工作量审核、酬金发放。

        6.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学籍与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考核、成绩、休学、退学、复学等)。

        7.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类毕业生的毕业鉴定、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包括结业证、肄业证)的办理与发放。协助学校学位办公室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协助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工作。

       8.负责组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各专业教材的选订、供应工作。

       9.负责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的报名、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资格认证及发证工作。

       10.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报名、考试组织工作及证书发放工作。

       11.负责社会合作办学、职业培训等项目的归口管理,负责协议签署、教学组织、相关证书发放等工作。

       12.负责部门安全防范、普法教育等综合治理工作。

       13.在学校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4.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科室职责

      1. 综合办公室

    1)在学校党委及继续教育学院行政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办公室综合业务工作。

    2)负责学校和学院各类公文、函件、通知的登记转送工作。

    3)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

    4)负责保管学院印章,做到印章的使用要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5)负责学院教职工考勤情况的汇总报送工作。

  6)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内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以及对外工作的协调与联系。

    7)负责接待来院参观访问、合作交流的团组和个人。

    8)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工作。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及时编报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和申报。

    9)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及宣传单,组织人员深入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10)负责组织函授考生报名工作及新生录取工作。

   11)负责省内教学点建立、签约、报批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12)负责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办学、社会力量办学的联系和签约以及组织协调工作。

   13)负责学院整体培训规划的落实和培训项目的日常管理。

   14)负责培训市场调研与开拓,做好品牌项目、特色课程研发和建设。

   15)负责培训场所、住宿、餐饮等后勤保障以及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16)负责学员信息、培训资料、经费核算等分类整理、归档。

   17)负责培训专家授课费、劳务费及其他费用的统计、审核、发放。

   18)负责学院的宣传工作和学院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和使用。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教务科

   1)负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文件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编制和落实,组织教材、自学指导书的编写。

   3)负责专业建设、课程管理、教学运行、教材征订与管理。

   4)负责对校外教学点的教学管理和缴费工作。

   5)负责任课教师的遴选、聘任、培训、课程安排,按照学校规定做好教学工作量统计、课酬、监考(巡考)劳务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核算及发放。

   6)负责自学考试的平台管理、教学管理、考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7)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绩审核、考试资料整理归档等。

   8)负责本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包括资格审核及基础数据生成、采集信息汇总、学位外语考试等工作。

   9)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工作,包括校内及函授站点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与评价。

   10)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11)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报名、组织考试与证书管理等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学籍管理科

   1)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信网密钥管理和系统操作(专人管理),严防数据泄密,确保数据安全。

   2)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新生电子注册数据上报。

   3)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层次的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及学籍管理规定的执行实施。

   5)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资格审查、电子注册、证书发放工作。

   6)负责统计学籍学历数据及整理学籍工作资料;负责各类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核查与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的方针政策,综合各类技能鉴定的信息,制定学校职业技能鉴定宏观管理制度,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申报鉴定资质材料。

   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负责制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组织落实工作,协调有关教学院开展培训。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课时酬金的发放工作。

   4)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上级部门核准后,签发准考证。

   5)负责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组织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或考评,并及时汇总。

   6)负责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7)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工作。

   8)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各种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